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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作品评选规则及流程
作者:更新时间:2017-11-16

【 投稿 海选  复选  奖选  公示  派奖  结束 】


一、投稿

当局赛事开始后,所有用户(评审除外)均可自行投稿。


二、海选

当局赛事海选评审对所有参加大赛的作品进行第一次选拔,通过海选的作品才会获得复选的资格,淘汰的作品依然可以在寻摄平台上展示,权利与其它作品相同。


三、复选

当局赛事复选评审对所有通过海选的作品进行第二次选拔,通过复选的作品才会获得奖选的资格,淘汰的作品依然可以在寻摄平台上展示,权利与其它作品相同。


四、奖选

当局赛事所有通过复选的作品根据投票数量进行排名,第一名:金奖;第二名:银奖;第三名:铜奖。另有选择性设置多名优秀奖、入围奖。


五、公示

当局赛事所有获奖作品在网站进行公示。


六、派奖

当局赛事所有获奖作品在公示结束后没有收到任何异议的将对作者进行相应派奖。


注:投稿成功后即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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